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比較刑法專題研究二
Seminar on Comparative Criminal Law (2) 
開課學期
107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王皇玉 
課號
LAW7022 
課程識別碼
A21 M142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為法1303。初選僅開放2人,其餘於開學後課課堂上領取授權碼
限碩士班以上
總人數上限:2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壹、課程內容
本學期課程主題為「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」,所要研究的主題主要為刑法第173條以下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類型。
研究主題可分為以下六大類:
一、 公共危險罪。其中又包含了放火罪、決水罪、交通犯罪、食品衛生犯罪等
二、 與偽造有關之犯罪。其中又包含了偽造貨幣罪、偽造有價證券罪、偽造文書罪等
三、 妨害風化罪。其中包含血親性交最、媒介性交猥褻罪、公然猥褻罪、散布猥褻物品罪等
四、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。其中又包含重婚、通姦、和略誘未成年人罪等
五、 侵害墳墓屍體罪
六、 賭博罪
本課程所要研究的主題,概括稱為保護社會法益之犯罪型態,每一類犯罪型態都有解釋學上的爭議。但本課程希望除了刑法解釋學之外,修課同學可以將思考的觸角伸向更為廣泛或深化的面向,例如法律歷史、社會學、哲學、犯罪學或刑事政策等面向,或是結合其他法領域諸如憲法解釋、家事法。再者,修課同學應該對於這些社會法益的實務相關判決見解有基本的認識,甚至有能力在實務判決中發掘爭議的法律問題,並藉由不同的視野與角度進行解釋與詮釋。
貳、課程進行方式
本課程以刑法組研究生為主要對象,且以專題討論的方式進行。如修課學生非刑法組學生,應具備深入的刑事法學相關知識,以及研究刑罰理論的高度興趣。本課程原則上授課教師會在開學的第一週說明課程重點,且提示各種犯罪類型的相關參考文獻,並進行分組。其後的上課進行方式,則由學生為主體而非由授課老師為主體。原則上修課學生必須事先進行文獻蒐集(中文、德文、英文、日文均可,但書面報告中應該含有外文文獻)、相關實務判決之閱讀與撰寫報告,並於課堂上進行口頭報告。
授課教師在旁協助的部分包含:
1、事前提供德文參考文獻,以供學生參考。
2、分配學生報告的題目,並訂出報告時間表,確保在既定的時間內,同學都能充分地將所準備的內容報告完畢,並確保口頭報告之後,老師有評論提問時間,參與學生有充分時間提出問題,且報告同學有機會回應與反駁。
3、創造學生間對話機會,尤其針對實務與理論結合的問題進行提問,以探究學生的學習成效。
4、學生在事前準備報告時,老師會提供課堂外的師生溝通管道,例如上課前、下課後,課堂中間休息時間,甚至利用電子信件讓學生隨時發問或討論。 

課程目標
帶領學生深入研究社會法益相關犯罪,以刑法解釋學為基礎,進一步地思索社會法益犯罪的存在意義,並瞭解相關犯罪類型的刑法理論與實務見解。 
課程要求
1、第1─4類型的犯罪型態,希望能有2─3組同學報告,且同類型犯罪的報告能盡量連續集中進行。
2、修課學生應於上課前撰寫完成書面報告(書面報告中應該含有外文文獻),並於報告前一週寄給教師與同學參考。
3、提出口頭報告,並接受老師與修課同學的提問。
4、修課同學每次上課必須簽到(除事前請假者外)。
評分標準:
以學生進行之口頭報告、繳交之書面報告與上課出缺勤記錄三者綜合評分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待補 
參考書目
待補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